據財政部網站消息,財政部、稅務總局發布《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(shui)(shui)人(ren)免征增(zeng)值稅(shui)(shui)政策的公告》,自2021年(nian)4月(yue)1日至2022年(nian)12月(yue)31日,對月(yue)銷售額15萬元以下(含本數)的增(zeng)值稅(shui)(shui)小規模納稅(shui)(shui)人(ren),免征增(zeng)值稅(shui)(shui)。
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
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1號
為進一步支持(chi)小微企業發展,現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(ren)免征增值稅政策公告如下:
自2021年(nian)4月(yue)1日至(zhi)2022年(nian)12月(yue)31日,對月(yue)銷(xiao)售額15萬元以下(含(han)本數)的增值(zhi)(zhi)稅小規模納稅人,免征(zheng)增值(zhi)(zhi)稅。
《財政部 稅(shui)務總(zong)局關于(yu)實施(shi)小微(wei)企業普惠性稅(shui)收減免政策的通(tong)知》(財稅(shui)〔2019〕13號)第一條同(tong)時廢止。
特此公告。
財(cai)政部 稅務總(zong)局
2021年3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