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讀: 2020年3月6日,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《關于下達2020年推薦性國家標準計劃(修訂)的通知》(國標委發〔2020〕6號)。根據文件要求,氧化鋁國家標(biao)準修訂工作正式啟動(dong),并由(you)全國有(you)色金屬標(biao)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,計劃編號:20200721-T-610。由(you)中鋁(lv)山東有(you)限公司牽頭,國內十家單(dan)位(wei)參(can)與,經過(guo)生產企業、用戶和科研院所(suo)共同努力(li),標(biao)準于(yu)2022年3月9日(ri)發布,將于(yu)2022年10月1日(ri)正式實施。
一、修訂的依據
2020年(nian)3月(yue)6日,國(guo)(guo)家(jia)標準化管理委員會(hui)發(fa)(fa)布了《關于(yu)下達2020年(nian)推薦性國(guo)(guo)家(jia)標準計劃(修訂)的通知》(國(guo)(guo)標委發(fa)(fa)〔2020〕6號(hao))。根據(ju)文件要求,氧化鋁國(guo)(guo)家(jia)標準修訂工作正(zheng)式(shi)啟動,并由(you)(you)全國(guo)(guo)有色金(jin)屬標準化技(ji)術委員會(hui)歸口(kou),計劃編號(hao):20200721-T-610。由(you)(you)中鋁山東(dong)有限公(gong)司(si)牽(qian)頭,國(guo)(guo)內十家(jia)單位(wei)參與(yu),經過生產企業、用(yong)戶和科研(yan)院所(suo)共同努力,標準于(yu)2022年(nian)3月(yue)9日發(fa)(fa)布,將(jiang)于(yu)2022年(nian)10月(yue)1日正(zheng)式(shi)實施。
二、修訂的原則
按照GB/T 1.1-2020《標準(zhun)化工作(zuo)導則 第1部分:標準(zhun)化文(wen)件的結(jie)構和(he)起草規(gui)(gui)則》的規(gui)(gui)定,標準(zhun)修訂(ding)主要遵循了以(yi)下原(yuan)則:
1.針對(dui)行業重(zhong)點領域,對(dui)標國(guo)際先進水平,滿足國(guo)內外用(yong)戶(hu)對(dui)高品質(zhi)氧化鋁質(zhi)量(liang)需求;
2.關鍵技(ji)術(shu)指標達到或(huo)縮小(xiao)與國際先進標準之間的差距;
3.分析檢驗方法經濟準確可靠(kao),適應快(kuai)速(su)檢測(ce)需要;
4.與現行法(fa)律、法(fa)規、強(qiang)制性國(guo)家標準(zhun)(zhun)及相關標準(zhun)(zhun)協調配套(tao)
三、修訂的內容
(一)更改(gai)了本(ben)文件(jian)的適用范(fan)圍(wei)
原標準:1”本標準適用于熔鹽電解法生產金屬鋁用氧化鋁,也適用于生產剛玉、陶瓷(ci)、耐火制(zhi)品及生(sheng)產其(qi)他(ta)氧(yang)化鋁(lv)化學(xue)制(zhi)品用原料(liao)氧(yang)化鋁(lv)“。
新(xin)標準:1” 本(ben)文(wen)件適用(yong)(yong)于用(yong)(yong)鋁土(tu)礦、再生(sheng)氧(yang)化(hua)鋁原料等做原料,采用(yong)(yong)熔鹽(yan)電解法生(sheng)產(chan)金(jin)屬鋁用(yong)(yong)氧(yang)化(hua)鋁”。
(二) 更改了氧化鋁牌號分(fen)類
原標準:3.1“氧(yang)化(hua)鋁(lv)按化(hua)學成分分為三個牌號(hao):AO-1、AO-2、AO-3 ”。
新標準:4“氧化鋁(lv)按化學(xue)成分、物(wu)理性能(neng)分為(wei)下面三個牌號:AO-G、AO-1、AO-2 ”。
(三(san))提升了(le)技術要求(qiu)中化學成分(fen)、物理(li)性能指標要求(qiu)
1.增加了AO-G牌(pai)號要求
原標準:無。
新標(biao)準(zhun):標(biao)準(zhun)5.1增加(jia)了主要(yao)化(hua)學成(cheng)分、物理(li)性能及Mn、V、Zn、Ti、Ga、K以及單個(ge)微量元(yuan)素(su)含量的限(xian)量要(yao)求。
2.主要化(hua)學成分(fen)質量(liang)要求得到提(ti)升,增加(jia)了CaO含量(liang)和主要物理性能(neng)指標要求。
原標準:AO-1、AO-2、AO-3三個牌號化學成分雜質含量中(zhong)沒(mei)有CaO含量控制要(yao)求(qiu)(qiu)和主要(yao)物理性能指標要(yao)求(qiu)(qiu)。
新(xin)標準(zhun): AO-G 、AO-1、AO-2 增(zeng)加(jia)(jia)了CaO含(han)量(liang)控(kong)制要(yao)求,增(zeng)加(jia)(jia)了物理(li)性能指標的控(kong)制要(yao)求,同時對Na2O含(han)量(liang)要(yao)求進行了提(ti)升。
(四)試驗方法(fa)中修改了Al2O3含量計(ji)算方法(fa),補充了儀(yi)器(qi)分(fen)析(xi)方法(fa),適應(ying)快速檢測需要
1.更改了氧化鋁含量計算(suan)方法(fa)
原標準:3.2.1“ Al2O3含(han)量為100%減(jian)去表1中所列雜(za)質總和的余量”。
新標準:6.1.2“ Al2O3含(han)量(liang)的計(ji)算:100%減(jian)去(qu)SiO2、CaO、 Fe2O3、Na2O含(han)量(liang)及(ji)灼(zhuo)減(jian)”。
2.補充(chong)了儀器分析方法,適應(ying)快速檢測需要(yao)
原標準:6.1雜質含量測定主要采(cai)用(yong)化(hua)學分(fen)析方法。
新標準:6.1.3雜質含量測(ce)定增(zeng)加了X射線(xian)熒光(guang)光(guang)譜(pu)法等作(zuo)為檢測(ce)手段,規定了仲裁(cai)檢測(ce)方法。
(五) 檢查和驗收環節同現行法(fa)律法(fa)規和標準要求(qiu)相互銜(xian)接
原標準:無。
新標(biao)準:7.1.3增加了“必要時,需方可依據訂(ding)貨單(dan)(或合(he)同(tong))約(yue)定,進入供(gong)方現(xian)場對擬交(jiao)貨的(de)產品進行(xing)供(gong)貨前(qian)的(de)檢(jian)查和驗(yan)收”。
原標(biao)準:5.2“袋裝氧化鋁(lv)或槽罐車(che)散(san)裝氧化鋁(lv)每批重量不大(da)于3000t ”。
新(xin)標準:7.2“袋裝氧化(hua)鋁(lv)或槽罐車(che)散裝氧化(hua)鋁(lv)每批重量不大于2000t”。
原標準(zhun):5.2“袋裝(zhuang)氧(yang)化(hua)鋁(lv)交貨凈(jing)含量以(yi)實際檢斤為(wei)主(zhu)”。
新標(biao)準(zhun):新標(biao)準(zhun)進(jin)行(xing)了(le)刪除。
(六)規范了取樣,制、留樣要(yao)求(qiu)
原(yuan)標準(zhun):5.4.2“化(hua)學(xue)成分和物理性能(neng)的(de)仲裁取樣按照GB/T6609的(de)規定(ding)進行。外觀(guan)質量的(de)取樣由供(gong)需雙(shuang)方協商(shang)解決(jue)”。
新標準(zhun):7.4.2.1“袋裝氧化(hua)鋁每批至少隨機(ji)選(xuan)擇20袋,用直(zhi)徑(jing)15mm~20mm的(de)銅(或(huo)不銹鋼)管探針沿包裝袋對(dui)角線插入深度(du)不小于袋長(chang)2/3處,取同等質量的(de)試樣。
7.4.2.2 槽罐(guan)車(che)(che)散裝氧(yang)化鋁應(ying)逐(zhu)車(che)(che)取(qu)樣(yang),用直徑(jing)15mm~20mm的探針插入1m處等量取(qu)樣(yang),每車(che)(che)取(qu)樣(yang)點不(bu)少于兩處。
7.4.2.3 其他方式(shi)氧化鋁(lv)仲裁取樣制樣方法由(you)供(gong)需雙方進行協(xie)商確定。”
原標準:無。
新(xin)標準:增加了7.4.3制、留(liu)樣(yang)要求。“將(jiang)所取得的全部(bu)試(shi)樣(yang)充分(fen)(fen)混勻,按四(si)分(fen)(fen)法縮分(fen)(fen)至重量不少(shao)于(yu)3kg,分(fen)(fen)成三份(fen),密封(feng)保存(cun),一份(fen)做仲裁分(fen)(fen)析,其余由供需雙(shuang)方各保存(cun)一份(fen)”要求。
(七)規范了(le)檢驗結果的(de)仲裁判定(ding)
原標準(zhun):5.5.2條款中“物理性(xing)能(neng)仲裁分(fen)析結果不(bu)合格(ge)時,判(pan)該批不(bu)合格(ge)或由供(gong)需雙(shuang)方協(xie)商解(jie)決”。
新標(biao)準:7.5.2條款“物理(li)性能中比表面積、粒徑(jing)小于45μm含(han)量(liang)中任何一項不(bu)合格,可從保存樣中取雙倍的樣進(jin)行檢驗,若其中仍(reng)有不(bu)合格者,判該批不(bu)合格。可由供需(xu)雙方商定(ding),按分析結(jie)果降級重新判定(ding)牌(pai)號”。
(八(ba))對標(biao)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和質量證明(ming)書要(yao)求(qiu)進行(xing)了更改
原(yuan)標(biao)準(zhun):6.1“包裝袋上應注(zhu)明(ming)凈重;牌號”。
新標準:8.1 凈重更改為凈含(han)量,刪除了(le)“包裝袋(dai)上應(ying)注明d)牌號”的(de)規定。
原標準:6.2“ 包(bao)裝(zhuang)袋用復合塑料編織袋。需方對產品包(bao)裝(zhuang)有特殊要求時,可由供需雙方協(xie)商確定”。
新(xin)標準:8.2.1“氧化鋁外包(bao)裝宜(yi)選(xuan)用聚丙烯塑料編織袋或其他適宜(yi)產品包(bao)裝、運(yun)輸、貯存的(de)材(cai)質(zhi),以確保產品品質(zhi)符(fu)合(he)本文件技術要求”。
原標準(zhun):6.3“產(chan)品發運時(shi),車廂內(nei)應清掃干(gan)凈或鋪葦席。”
新標準:8.2.2“產品發運時,車廂(xiang)內(nei)應清掃干凈或鋪墊防(fang)護材料”。
(九)對標志、包裝、運(yun)輸、貯(zhu)存和質量證明書要(yao)求進行了更(geng)改
質量證明書要求:
原標準:6.5“生產企業名稱“。
新標準:8.3“供方信息”。
原標準:6.5“本標準編(bian)號(hao)”。
新標準:8.3“本文件(jian)編號”。
原標(biao)準:6.5“生產(chan)日期”。
新(xin)標準(zhun):8.3“生(sheng)產日(ri)(ri)期或包裝日(ri)(ri)期”。